今年以来,张掖市高台县公安局以“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抓实“四个四”工作举措,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创新四项排查
确保矛盾纠纷排查清仓见底
“拉网式”常规排查防遗漏。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滚动排查,以“一村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接处警等方式,做实日常走访排查,及时收集各类苗头隐患,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92起。“点对点”重点排查防突发。突出婚恋家庭、感情纠葛、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征地拆迁、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排查,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严防“民转刑”和“民转命案”等突发恶性案事件发生。
“拉清单”回访排查防反复。坚持把开展警务回访作为回应群众关切期待的重要抓手,对排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回访,通过电话或面对面回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密切关注矛盾纠纷化解后事态发展演变情况,适时开展宣教引导,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死灰复燃”。
探索四方联动
确保矛盾化解力量多维多元
“公安+司法”联动化解。按照“公调对接”“司法调解”的要求,全面构建派出所、司法所联动协作机制,联动排查、联动化解、联动稳控,信息共享,实现“小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12起。
“公安+村社”联动化解。紧紧依靠村(社)干部力量,充分发挥其“人、地、事、关系网”四熟优势,构建民警和村(社)干部联动机制,辖区治安情况、社情民意掌握更及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有效率、更有成效。今年以来,派出所联合村(社)干部,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
“公安+治安户长”联动化解。从各村社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人员中组建有正义感和倾向公安工作的治安户长666名,开展信息收集、矛盾化解协作等专题培训,收集各类信息1998条,协助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213起。
“公安+法检律”联动化解。遇到重大矛盾纠纷时,及时启动法院、检察院、律师提前介入、共同参与调解机制,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的民事法治思维优势和公安机关打击威慑优势有机结合,在调解工作中起到关键的推动和“定音”作用,缩短调解时间,提高化解成功率。今年以来,通过发挥法院、检察院、律师优势,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起。
健全四法化解
确保矛盾纠纷调解保质见效
源头化解强基础。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工作要求,在接处警等矛盾纠纷初始阶段,认真、及时、妥善地开展现场化解,在矛盾纠纷的源头处、起始时化解,防止其扩大、恶化和转移,有效避免了将“小纠纷、小矛盾”拖至“大问题、大隐患”。
联动化解强合力。认真分析矛盾纠纷成因和构成要件,在治安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基础上,动员协调教育、土地、人社、社区、卫生等一切力量参与排查化解、救济帮扶、思想疏导和人员稳控,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到位。
包案化解强成效。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风险评估机制,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策”的要求,结合风险等级和职能分工,派出所定人、定责、定策跟进,局领导对重点积案进行包案化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级化解延触角。构建了“公安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落实倒排和“公安局末位化解”制度,实现了哪里有警察,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警察调解工作。
建立四个机制
确保矛盾化解保障及时到位
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局领导和所队负责人带头调解、包案化解重点风险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带头示范和引领,激发民辅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化解稳控质效,维护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般矛盾主动调。对于一般治安类矛盾纠纷,派出所民警能够现场调解的,通过双方当事人认可,立即当场予以解决;对于不能当场调解的,民警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协助进行调解;对于双方不愿调解的,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处理。通过分类处置,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效率。
复杂矛盾协调抓。积极落实“一庭三所”“民情报告”“四级七天调解法”,对因婚姻、土地等纠纷引发的矛盾,充分利用村规民约、专业法律知识等手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化解。至目前,联合镇党委政府共建立“村级调解室”10处。
重大矛盾配合调。对涉及征地拆迁、投资受损、土地纠纷、拖欠工资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根据矛盾纠纷不同性质,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