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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放松 扫黑除恶再加速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会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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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如何按下扫黑除恶“快进键”,确保收官之年实现预期目标?5月9日下午,在甘肃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强调,要落实好中央、最高检、省委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因时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制胜之策,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紧盯“六清”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加快全省检察环节扫黑除恶要案攻坚、案件清结、线索清零,把“耽误”的工期追回来,以优异成绩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院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连续三年将专项斗争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提出了准确把牢“五个定位”、统筹处理好“五对关系”、严格落实“十个必须”等工作要求,办理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甘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数、起诉率居全国前列,做法成效被全国扫黑办、高检院肯定推广。

  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全省检察机关讯问询问、证据收集、案件会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有的地方涉黑恶案件办理被迫放慢节奏,有的甚至按下了“暂停键”,办案进度有所延缓。

  “离专项斗争收官只有七个月时间了,一大批涉黑恶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检察机关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朱玉强调,要突出依法办案。坚持提前介入全覆盖,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决不拔高、不凑数。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坚持正当程序,坚持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整体水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要坚持快捕快诉。切实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最大优势,在“捕”的环节要高质量开展介入侦查工作,对在侦案件,做到专人专案专责,跟进介入、动态引导,有效避免诉讼拖延;在“诉”的环节要配强办案力量,加快审查节奏,及时提起公诉;对确需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列明退侦提纲,注重补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强化案件指导和督办。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省市两级检察院成立专案指导组,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确保7月底前案件全部提起公诉。要研究探索常态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好扫黑除恶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带来的影响。坚持“一案一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促进行业清源、长效常治中展现检察担当。

  “要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六清’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朱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继续保持专项斗争韧劲不松、势头不减、力度不变,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坚决把黑恶势力打深打透。二要加强统筹调度,努力实现预期目标。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对专项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好全国扫黑办提出的“周汇总、半月通报、每月调度”工作要求。对于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上级检察院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对挂牌督办、重大疑难复杂和存有认识分歧案件,统筹调配力量,加快审查节奏,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梗塞。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打击合力。加强侦检联动,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促进同频共振、协同作战。加强诉审协作,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涉黑恶案件及时邀请法院共同协商研判,实现最佳办案效果。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保证涉案财产快速处置。加强监检配合,促进完善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对移送审查起诉的“保护伞”案件,加快审查进度,确保打击效果。四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评选表彰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鼓舞斗志、弘扬正气。

  会上还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主持。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及内设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