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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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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我省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和经验,隆重表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主持。胡焯宣读表彰决定,李元平宣读嘉奖决定。王嘉毅、石谋军、余建、张海波、朱玉出席会议。

  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授予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总结表彰会议上对甘肃省公安厅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通报表扬;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等6个单位被授予“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省公安厅10名同志被授予“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省公安厅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被甘肃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予以嘉奖表扬。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公安闻令而动、全警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荡涤黑恶的凌厉攻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取得了甘肃公安史上打击黑恶战果之最。全省刑事、治安警情相比斗争前大幅下降16%、47.1%,群众满意度达到95.9%,公平正义得到极大彰显,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满意“答卷”。

  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履行“扫黑办”和“侦查打击队”双重职责,建立制定了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6项基本制度,细化建立了线索核查、案件侦办、证据指引、侦诉衔接等26项具体规范,还创新探索了专班编组、核查要点、办结标准、羁押规程等大量务实管用、实测有效的规范动作,形成“6+26+N”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体系,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86个、恶势力团伙407个,铲除“村霸”19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2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199起,查处治安案件1639起,查封冻结扣押资产70.41亿元。组织侦办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兰州“7.02”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12”特大套路贷类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嘉峪关郑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全省246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全力配合中央督导组推动“六清行动”,确保4229条线索清仓、60名逃犯清零、1300余件提示函整改到位,紧盯落实整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