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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智能化手段助推顽疾整治常治长效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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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甘肃省司法厅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在省委和省教整办的统一安排下,把智能化手段作为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在加强学习、顽瘴痼疾排查和整治中发挥积极作用。

 

  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学习。省司法厅建立了“党务融”电子综合展示平台。平台紧紧围绕机关党建“六大建设一个中心”的任务搭建,设计组织结构、党建大事记、党内法规、机关纪检等17个板块,构建子栏目90余项,可以便捷实现与“甘肃党建”“学习强国”等APP的链接。平台专设“队伍教育整顿”栏目,以组织领导、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为二级展示框架,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的各项工作以可视化的方式予以展示。教育整顿期间,省司法厅已通过“党务融”平台向中央督导组、省级驻点指导组等进行了工作汇报,受到了好评。

 

  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记录填报。省司法厅机关、各监所积极有效应用“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手段,各监狱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下发了《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等相关电子表格,对干警个人填写的自查事项报告表全部实行信息化录入,对个人补报“三个规定”方面应报未报事项进行筛查判断,及时报送信息,形成了个人如实填报、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的网上填报规范流程。同时,严格控制填报、审核、汇总、报告流程,严格把关填报内容和知悉范围,确保了信息数据安全。

 

  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各监狱运用智慧监狱平台提高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质量。依托“智慧监狱”建设使用,各监狱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流程。按照直管民警立案、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审议、公示,刑罚执行科科务会审议,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审议,检察院审议的规范流程在信息化办案平台严格开展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将案件基本信息全部数据化并统一数据标准,厘清了办理案件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使案件各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在此过程中,通过智能化平台快速检索案件、人员、卷宗数据,对各类案件基本信息进行梳理对比和前后对照,及时核查各部门办案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评估办案程序的公正性、期限的合法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降低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出错概率,减少了办案瑕疵。各戒毒所运用戒毒管理执法平台,将戒毒人员收容、探访、所外就医、诊断评估、奖惩、被服管理、谈话记录、外协人员审批、管理等执法信息全部录入平台,执法工作进行网上办理。

 

  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信息排查。积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的信息排查,主动联合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借助科技智能化手段,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大数据排查,迅速、准确核查在职在编的干警职工及其亲属的相关信息,第二批教育整顿中,排查厅机关470人次、监狱管理局461人次、戒毒管理局123人次,合计1054人次。查纠整改阶段,组织全系统干警职工开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集中填报,将干警及干警配偶、子女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查深查透,锁定违规人员的闭环链条,及时发现干警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线索,有效解决了受承办人主观因素导致的问题发现难、监督不及时等问题,实现了部门间的“相互制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形成了强大的监督效能。

 

  运用智能化手段确保协同办公高效运转。运用智慧司法系统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等机关作风顽疾。各监所充分运用智慧司法协同办公系统,工作中与省司法厅、监狱局、戒毒局保持密切联系,实现了第一时间接受上级领导部门指示和命令,第一时间上报工作情况,使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更加便捷、快速、安全。同时,有效解决了厅、局对基层请示事项和群众合法性诉求办理不及时、答复不明确、解决不到位等问题,智能化手段的运用在整治机关作风顽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确保了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执行,确保了政令畅通。(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