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顺利调解5起涉农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结案后,当事人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该系列案的高效调解,充分体现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聚焦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铁法”担当。
2020年5月,原告张某某等五户农户经村委会向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就种植的高原夏菜、中药材种植等投保了种养产业综合保险。同年8月,因病虫害、旱灾导致农户所种植的高原夏菜、中药材产生重大损失,双方未能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为了更好的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对农民实际损失进行确认,承办法官驱车三个多小时,到永登县民乐乡宽沟村种植户田间进行实地查看,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详细了解农险承保、农作物种植、受灾受损等情况。承办法官又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到对于保险责任承担双方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如何确定损失大小及保险理赔数额金额存在争议。基于此,承办法官确定了调解结案的审理思路。在开庭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最终弥合分歧,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
涉农保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方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在该类案件审理中始终把保障险企权益和维护农民正当利益放在首位。这5起案件的高效调解,充分体现了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把高效审结涉民生领域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用教育整顿成果来助推审判质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