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职业理想 践行职责使命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赵建华先进事迹
赵建华同志现任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她是勤恳耕耘在审判一线的优秀法官代表,用忠诚和担当承担起大要案审理任务,用真诚和热爱将公平正义的法治光芒播洒在每一起审理的案件中。她工作勤勉敬业,成绩突出,多次获得表彰奖励,先后荣获“兰州市优秀法官、兰州市人民满意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5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
守初心 担使命
坚定的政治信仰,忠诚的政治素养,是新时代法官的根本。赵建华同志在参加工作不久就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党,她始终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仰。近年来全面系统的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忠诚践行入党誓词,政治信仰历久弥坚。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正义 铸法魂
法官就应该有一颗忠于信仰的坚定心,崇德尚法的公正心,服务大局的责任心,司法为民的公仆心,勤奋工作的进取心,淡泊名利的平常心,在平凡的案件审理中体现法的价值。赵建华同志在十几年的刑事审判中,不畏艰难,不辞辛苦,在审判岗位上高度负责,默默坚守,积极进取,不懈努力,担起了肩上的责任,守护了公平正义。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体现出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踏实作风严谨。她能准确寻找到案件切入点,精准地将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相结合,审理了大量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政策掌握到位,审理工作细致,庭审驾驭张驰有度,证据分析逻辑严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件质量过硬,审判业绩突出。
兰州中院集中了全省近一半的刑事大要案,案件审理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审判任务重。近年来,赵建华同志承办刑事案件300余件,承办死刑(死缓)案件数十件,执行死刑二十余人。她承办的死刑(死缓)案件对死刑政策把握到位,审理工作落实严格,判处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核准率达100%,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她审理的程某某、王某某故意杀人、抢劫案,被告人利用所开出租车对年轻女性实施抢劫后杀人灭口,一个多月连环杀害六名年轻女性,一度引起全城恐慌,案情重大,案件证据繁杂,被害人亲属情绪激动。她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心圆满完成了各项审理工作,案件事实查证清晰,证据分析透彻,对二被告判处死刑的同时,在案外积极为被害人家属争取到出租车公司生活补助款48万元,案件的圆满审结有力惩治了严重暴力犯罪,也为兰州市的平安建设做出了贡献。她审理的陈某祥故意杀人案,杀人碎尸且被告人“零口供”,侦查机关穷尽所有侦查手段仍未收集到定案的客观性直接证据。她反反复复阅卷,多次看现场看视频,座谈走访并查阅案例,经过大量细致的审理工作,最终找到案件突破口和平衡点,案件顺利得到宣判后,兰州大学法学专家点评该案的审理体现了很强的专业性。2015年起兰州中院开始受理涉外刑事案件,对于内陆城市的兰州而言,之前并无审判案例和经验,赵建华同志先后审理了两起涉外刑事案件,司法政策的把握、审判程序的掌握等非常到位,为兰州市乃至全省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最高法院出台“三项规程”,将兰州中院选定为全国试点法院。“三项规程”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综合审判素质要求很高,选定的抢劫杀人案件两次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在案被告人是否有罪在认识上存在很大分歧。在没有现成工作模式借鉴的情况下,她接受试点案件审理任务,认真学习政策要旨和“三项规程”内容,反复细致地研究案卷材料,拟定工作方案、审理预案等,先行召开庭前会议,庭审中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7名侦查人员和1名鉴定人出庭,庭审持续2天,控辩双方观点得以充分表达,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庭审实质化。兰州市公检法干警旁听、观摩了法庭审理,最高法院派员现场观摩指导后予以很高的评价,指出这是18家试点法院中审理的最好的案件,并专门印发简报在全国予以推介。省法院和兰州市公检法部门均保存庭审录像,作为近年来落实“三项规程”的推进范本。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她承办了王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组织人数众多,长期开设赌场,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敲诈勒索等犯罪数十起,严重干扰社会治安秩序,破坏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赵建华同志主审案件并担任审判长,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方案,连续三天开庭,终于查明犯罪事实。该案的审理严厉惩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守公平 解纠纷
赵建华同志曾经长期在农村法庭工作,她熟悉群众,热爱群众,对待群众平和、耐心,善于和群众打交道,常常春风化雨般的化解各种矛盾。
在刑庭工作期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她将调解贯穿工作始终,灵活运用调解方法,调解和撤诉比例连年保持全庭第一。仅2015至2018年期间,共调解刑附民案件30余件,调解总额达400余万元,有效化解了尖锐矛盾,受到了当事人称赞。她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审理案件不就案办案,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在涉案金额1亿余元的马某某诈骗案中,耐心细致做被告人工作,退赔赃款3000余万元,为兰州市城投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8年到民二庭从事商事审判后,她始终保持踏实严谨、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个人承办商事案件近300件。2019年她带领的合议庭结案数量和结案率均远超平均数,其个人结案111件,结案率92.5%,绩效考核全院名列前茅。在审理湖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诉兰州黄河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兰州新区投资某公司诉中科钢研某公司等合同解除纠纷等案件中,明确产权保护目标任务,依法处理市场主体利益冲突,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
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商事审判,她始终坚守职业理想,牢记肩上的使命和责任,坚持司法为民的职业操守。始终把法律底线守在心里,恪守公正司法的使命担当,在刚毅与柔情的交融中彰显出一名优秀法官的品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