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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想把平凡的工作干好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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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现任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1999年,大学毕业的李兰进入秦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当时也是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大学毕业,知识充盈,勇气十足,但工作不到半年,打击接踵而来。面对坚决不离婚的女当事人,她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调解,当门卫老李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后,她感到很自卑,觉得自己还不如门卫老李;面对在信访室撒泼打滚的当事人,她目瞪口呆,拿着建设工程案件成堆的票据,也不知道该从何下笔,看着老法官、老书记员轻车熟路的处理,她感到很佩服;面对将要进行诉前保全的百货仓库,她不知道如何下手,当看到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花了两天的时间,连一个个顶针都一一清点、登记出来的清单后,她深感法院工作的挑战与艰辛。

她暗暗的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和同事学习,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就这样在学中干,干中学,当她以全省第三、全市第一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正式进入法官行业后,她深感6年的书记员工作是她毕生用之不竭的宝贵经历。

人民满意是检验法官工作的最高标准,公平、合理是老百姓最朴素、最朴实的需要,司法公信力最终都体现在千千万万个案件中。2014年,李兰同志接手了一起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电力损害赔偿再审案件。案件的起因是天水南外环路修建过程中加高路基,两边的村民修建自家民房时,或将自己的房屋地基抬高,或修建小高层住宅,但之前已架设好的高压电线,并未进行套管作业,电击事件时有发生。张某便是电击事故的伤者之一,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因要求高额的赔偿费用,未能与有关部门达成一致,伤者父亲背着伤者的长期上访,甚至在供电局门口搭设灵棚,供电部门不堪所累,状诉到法院,要求分清责任,支付赔偿款。案件处理因原被告的倒置,赔偿标准确定问题,备受关注。

通过多次深入现场、走访专家群众,李兰发现该案中伤者过错明显,即使伤残等级很高,但赔偿费用与其心理期待相差甚远。为此,李兰和同事们反复和伤者父亲沟通,倾听其一遍遍地诉说,希望其降低心理预期。长时间沟通后,他们发现,一谈及关于赔偿请求降低的问题,伤者父亲就会沉默不语,并充满着怀疑的眼光,即便这样他们也没有放弃。

一天,伤者父亲忽然背来4大包票据,放下后说:“你不是说我证据不行吗?这都是证据。”李兰打开一看,原来包里是各种花费的票据,就连几毛钱的公交车票也不例外。她深深的明白这是一场心理地较量,也是搭建彼此信任的桥梁,她静下心来,花了一周时间把票据一一整理、归类粘贴,共计10007张。当伤者父亲看到粘贴整齐的票据时,李兰问他:“如果按这些票据计算,每天要有三个人做着火车,来往于西安和天水之间,每天用两管牙膏,吃28碗面条,用17个纸尿裤。”伤者的父亲沉默了,最后说到:“你不会偏向他们判案,是吧。”那一刻李兰忍住眼泪,坚定的回答:“是的。”

最终,伤者父亲将赔偿请求从500万元逐步降到140万元。在案件判决时,李兰同志对全案近千份证据一一进行了分析、说明和认定,虽然判处结果距离140万元还有一定的差距,但伤者父亲看到长达36页的判决,拉着她的手潸然泪下。

这份判决书受到市委、市人大的高度评价,并指出“这是凝结法官对公平正义的坚守,这是法官面对纠纷的良知诉说”。

两年后的一天,李兰在一个菜市场碰见伤者的父亲,伤者父亲说:“赔偿款都给娃用上了,娃还是走了,这是他的命,但我把心尽到了,如今我们老两口经营着一个菜摊,你来,我给你进价卖。”

此后,秦安祖坟归属案、武山养鸡案、甘谷植物人案……一件件一桩桩案件的积累,使李兰同志明白,扎根于本土的司法实践,挖掘隐含其间的司法技艺,将其提升为法律智慧,将是她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责任。天水某机床厂是1967年由沈阳第一机床厂搬迁至天水的三线企业,拥有成熟的产业工人1000余人。一段时间该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诉讼案件蜂拥而至,最为典型的是2018年4月拖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一台市值达700多万元,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精密车床复合加工中心被外地法院查封,导致该企业无法按时向第三方交货,面临高额的违约金赔偿,且影响其国家级重大专项申报事宜,涉及企业后续发展。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李兰同志立即到主管部门进行了走访,当了解到企业生产设备完好,技术国际国内领先,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且被扣押的设备,小贷公司即便执行走也无法转卖或使用,只能按废铁的价格卖掉,双方利益均将受损这一情况后,李兰同志果断决定积极与外地法院协商,是否能变更措施,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达到双赢。

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李兰同志不断的奔走于兰州和天水之间,奔走于法院、小贷公司、企业、市政府之间,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小贷公司申请解除了查封,企业如期向第三方交付了设备。

2016年10月,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李兰同志兼任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于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李兰来说这个领域是陌生的,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为了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李兰带领同事们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一次针对审管管理的调研,收集到干警工作需求意见164条。有问题就有需求,有需求就要有改进。正视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做好审管工作的第一步。在调研中,李兰和同事们发现,对于网上办案很多人的认识仅停留在是否按时点击结案上,对于基本信息的填报并不以为然,造成数字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最重要的服务功能,因基础数据缺失并未得以发挥。面对该种情况,她带领庭室人员一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能讲课的,到县区法院、庭室、每个基层法庭去讲课,手把手的去教;熟悉电脑操作的,下发图解版的操作指南,让枯燥的学习变得有趣起来,解决大家不会用的问题。另一方,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规范一个入口,明确立案过程应当输入的各种信息种类和标准;确定立一个出口,2016年12月初率先在全省推行结案二级审批制度,对案件信息、电子卷宗不完整的,不予审批结案;管好一个中间,要求审判庭审同步上传各种诉讼材料;并将这一头、一尾、一中间的运行,纳入年底考核,与绩效奖金挂钩,解决大家不愿用的问题。

信息化的设备有了,数据基础有了,如何发挥大数据、信息化服务审判工作的作用呢?作为审管办的同志熟悉数据、指标、这是必须做到的,但对于决策法院发展方向的领导,承担具体审判任务的员额法官而言就是比较苛刻的要求了,这也是李兰同志在没有到审管办之前,看各种数据分析时的困惑,她认为,如何让数据变得鲜活起来,变得易懂起来,有用起来,才是做好服务工作的关键。

她带领同事们改革例行通报的写法,加大针对性,将对全市法院统一的通报,转变为针对各县区、各庭室和每名员额法官分项通报,每周、每月、每季度都会有不同形式的通报进入每个办案人的cc系统,让大家明白,我干了什么?还需要干什么?还能干什么?

加大数据分析应用力度。定期制作民事、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从案件增长点的变化、人案匹配度的角度等四个方面,对辖区法院案件进行分析。这一做法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认同,在全市政法系统予以推广。

四级管理模式的建立,四级评查体系的创设、四项院庭长案件监管机制的运行,四类人员考核机制的落实,实现了审判管理模式从微观到宏观、从个案到类案、从事后到全程的全方位转变,2018年,由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六省市高院审管办主任组成的全国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评选组,对天水市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当李兰和同事得到肯定的评价后,她知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2020春节被疫情所笼罩,得到可以上班的通知后,审管办7名同志齐装满员,响应上级法院部署,积极推行线上诉讼服务。通过和行装处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2月13日,李兰同志和她的两名同事准时到庭,开启了互联网庭审模式,原被告分别在秦安、泰州通过“云法庭”参加了庭审,经过1个小时,庭审顺利结束。此后,天水市各县区法院在一周内均敲响了云端审判的第一锤。

五年来,天水法院结案率、结收比等各项审判工作指标长期居于全省前列,8个法院有7个未结案件在百件以下,无长期未接案件,案访比逐年达历史新低,这里有一份属于审管人的努力;五年来,天水中院审管办连续两年记立三等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李兰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先后被选为天水市第七次党代会党代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建党百年之际又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