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鲁
近年来,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多形式进行反电信诈骗宣传,有效增强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成本的持续上升和成功率大幅下降,不法分子开始将诈骗目标转向识别骗局能力不高的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梳理分析,笔者发现该类犯罪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通过网络游戏诈骗。共青团中央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其中上网玩游戏的占比62.5%。未成年人大多心智尚未成熟且缺乏经济来源,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未成年人消费观不健全,家长监管不到位,容易被游戏等级段位、人物皮肤、道具装备等吸引的弱点,专门在游戏聊天频道、贴吧、直播间发布虚假广告,谎称可免费赠送装备、低价充值、破解防沉迷系统等吸引未成年人关注,进而通过盗取账号密码或者引诱转账等方式进行诈骗。
二是通过福利活动诈骗。随着手机、平板等智能设备在教学中的广泛使用,学生通过这些设备进行在线学习、搜集学习资源、交友娱乐越来越普遍。然而,一些在线平台、社交软件无视社会责任,未认真落实青少年模式,对周边生态管理不严,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匮乏,辨别能力不强等特点,通过网页链接、QQ空间等平台渠道获取未成年人联系方式,以高额返现、中奖返利等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最后以保证金、红包费等名义诱惑未成年人扫码转账或利用父母的手机进行转账,实现诈骗目的。
三是通过追星诈骗。对身处象牙塔的学生来说,追星是青春岁月里常见的一种精神寄托。随着我国文化娱乐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社交媒体的普及,追星族愈发呈现低龄化趋势。不法分子们抓住未成年人热衷于追星、渴望见到偶像、愿意为偶像“打榜”花钱的心理,谎称在网上售卖演唱会门票、签名或视频聊天等,欺骗未成年人转账购买虚假票务或支付介绍费用。个别犯罪分子甚至假扮明星或经纪人等身份,利用公布“明星微信号”等手段,打着“回馈粉丝发福利”的幌子进行诈骗。
对此,一是要加强网络游戏监管。加快网络游戏监管立法,继续完善青少年模式,落实防沉迷系统和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推广手游登录和游戏充值人脸识别机制,严控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时段和时长。二是要整顿网络游戏环境。定期对网络环境进行跟踪监测,规范网页链接,及时修改关键词屏蔽规则,加大暴力、色情、诈骗等网络不良信息过滤,清除不法分子的诈骗“土壤”。三是要开展防骗安全教育。开设未成年人“法治课堂”,讲解防骗知识和典型案例,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和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良网站,增强防骗意识。四是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偶像观。加强粉丝团体监管,禁止引导未成年人在社交平台、音视频平台应援打榜、大额消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年学生适度和理性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