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红
近日,一辆雷克萨斯商务车在柳北高速广西贵港段发生事故,车门锁死3人被困车内,过路司机救出其中两人,另一人不幸遇难。目前,警方已经发布公告说明,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场1死2伤的车祸悲剧,人们在伤痛之余,应当聚焦于追查原因,以便汲取教训防患未然。让人意外的是,现场视频在网上传播后,拍摄视频并喊人救援的司机,包括现场其他参与救援的司机,都不同程度地被网暴。
在第一位下车喊人并记录下现场的司机杨先生(化姓)发布的现场救援视频评论区内,很多网友对几位司机的救人行为给予肯定,但也有网友表示杨先生只会动口不动手,还有网友质疑救援现场几名司机,“最后为什么不砸侧窗玻璃?最后一名司机都进去车内了,为什么不将人拉出来?”
据介绍,这款裸车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加价后可能达到250万元的豪车,发生车祸后应该有车门自动解锁功能,但几位司机在施救过程中发现,四个车门全部无法开启。杨先生表示,当时他尝试开车门但没有成功,拍摄视频也是为了记录现场,喊人则是因为仅凭他自己的力量无法将车内人员救出,必须寻求帮助。明明是打不开车门,救人者却被指责为“只会动口不动手”,真是岂有此理!
另一位参与救援的司机赵先生解释,之所以第一时间没有砸侧面玻璃,是因为不知道后排有没有人,怕造成误伤。紧急关头,几位过路司机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尽力避免“二次伤害”,何错之有?一人被困后排拉不动,车辆起火随时有爆炸可能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放弃救援,这样的选择又有啥问题?如果得知这些内情后,“按键”伤人者的良心会不会痛?
网暴大抵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事实真相基本明了,但某些人仍有意无意对基本无过无责的当事人大肆攻击;另一种是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开始大肆质疑妄加指责。对前一种情况,有时还能予以解释澄清,后一种情况更是莫名其妙,不仅令当事者深受伤害,而且常常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遇到车祸会选择避而远之,上述事件中,几位过路司机能主动上前施救,这样的善行义举已经属于难能可贵。尽管尽了最大努力后,还有一条生命未能挽回,但绝不能以这种“不完美”的结果来苛责施救者。施救现场情况复杂,更不能隔着屏幕胡乱猜测指责。救人者被网暴,不仅令人心寒,可能还会衍生一系列的后遗症——如果很多人“以此为戒”,还有人敢“多管闲事”吗?
每一起无辜网暴的发生,具体情节虽然有所出入,但基本“套路”却如出一辙。“键盘侠”固然需要克制一下“冲动”,法不责众的问题更亟待解决。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言论属于网暴?侵权造成的伤害赔偿如何衡量?相关网络平台应该承担怎样的主体责任?网信部门能否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惩治网暴自当有法可依。惟有提高维权成本,让“按键”伤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网暴的无形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