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的听证会,大家发表了非常重要的意见建议,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了充分评议,帮助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既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又让民营企业家受到警醒,再次向各位表示感谢。大家对检察工作有什么建议,现在可以畅所欲言。”2月5日,在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后,二级大检察官、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座谈会,虚心征求听证员的意见。
“听证会这个形式非常好。大检察官亲自主持听证会,不仅落实了党中央提出的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还践行了最高检要求的‘检察长亲自办案’这一政治要求、贯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座谈会一开始,甘肃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拜荣静就对这次听证会给予高度评价。
“参加这个听证会特别有意义,作为一名企业家,时刻警醒自己,并告诫商会成员要引以为戒,决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减少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张掖市政协委员、张掖市工商联副主席、张掖市商友会会长王强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公开听证这项工作以前也在做,但是现在站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高度,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捍卫和体现。尽管自己一直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但参加听证会还是第一次。通过参与听证,我觉得今后在工作中要从强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角度配合好检察机关的工作。” 甘肃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二级调研员刘玉英也从听证会谈起,建议省检察院今后继续支持人民监督员的选用考核工作。
“我是一名教思想政治课的教师,课程里面涉及到包括听证会在内的很多法律知识,之前在课堂上给学生讲过,但没有亲自参与过,讲的时候有点心虚,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公开听证这种形式。今天第一次参加听证会,让我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做到了既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张掖市民乐县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民乐县第一中学教师马国霞表示,“今天最大的收获就是之前给学生教的课本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今后我更有信心教导学生走上社会之后,要做到诚实守法,未来如果真的成了企业家,盈利不是唯一目的,更要积极主动去承担社会责任。”
“我也是一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欠薪问题上,我深有体会。前几年,我们也有拖欠农民工的情况,从去年开始,三级检察机关从法治环境上对我们企业进行扶持,虽然疫情导致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在检察机关帮助下我们顺利度过了难关,所以我们确实很感谢检察机关开展的走访帮扶活动,感谢检察官。”张掖市民乐县天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樊卿感叹道。
“作为城市建设基建管理部门的一员,经常打交道的就是民营企业和农民工,尤其到每年年底工人讨薪相当困难,有时工人拿不到工资、回不了家,就开始信访。去年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但农民工知晓率还未达到百分之百。”民乐县建筑管理站站长王梦华建议,要扩大听证会的影响范围,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让更多的企业知晓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基层的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也是一次学习,我将真正发挥好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并积极开展宣传。”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肃南县明花乡上井村妇联主席杨海蓉发言时表示。
“大家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消化吸收。通过今天的听证会,我们感受到要在全社会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遇事找法的氛围,用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听取听证员的发言后,朱玉向大家说。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职的目标就是推动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检察工作也需要社会各界监督,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推进公开、公平、公正行使检察权。”朱玉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不断推动公开听证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好听证员的作用,努力实现最佳听证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