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明确——
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将基本形成
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我省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形成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意见》指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从2022年开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形成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体系,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办案设施更加完善、工作力量明显增强、人员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意见》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告知制度、公示复议申请渠道、拓宽立案(接待)方式、规范材料接收和审理工作。要规范行政复议答复、申请人阅卷和接待、书面审理、调查取证、听证审理、专家咨询论证、调解和解等工作。要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审结案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要规范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的联席机制。要加强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全面规范使用行政复议统一法律文书,强化案例指导,规范档案管理、统计分析,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