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更是百姓的民生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全面依法治省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显著,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重大成果,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进展,确保了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为保证立法更“接地气”,早在2013年7月,甘肃省就出台了引导、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探索出了民主立法的新形式。
这部地方性法规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创制性立法的代表作之一。
在扶贫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历时3年十易其稿,于2012年出台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这部条例作为地方创制性立法,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开发经验、做法写入条例,明确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实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此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对《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农创制性法规,有力助推了全省的脱贫攻坚行动。
甘肃作为西部农业省份,针对农村农膜使用面积不断扩大、白色污染日益加剧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在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制定了我国首部关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为国家及其他省份在这方面的立法积累了经验。
这些创制性立法,紧紧抓住了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热点,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首违不罚”释放执法善意
“公司刚成立不久,很多事情还没捋顺,税务部门能第一时间提醒,给我们改错的机会,这样的执法让人信服。”甘肃某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原来,因该公司财务人员未按期申报税费,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临洮县税务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该公司财务人员立即到税务部门进行了补充申报。
经查询,这是该公司年内首次逾期申报,且及时改正,税务部门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当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是甘肃推行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十年来,针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模式。
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执法理念,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转变执法方式,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与“柔性”相统一,充分释放行政执法的善意。
针对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一罚了之”等突出问题,甘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目前32家省级执法部门已公布859项清单事项,执法公信力、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据悉,2020年以来甘肃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66.17万件,其中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办理31.84万件,覆盖了全省重点执法领域,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甘肃各级法院实现了85%的审判力量向办案一线配置,推动实现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
十年来,甘肃各级政法机关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执法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带给人民群众更多司法获得感。
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遴选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四大检察”改革,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立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构建起“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指导监督体系、政法系统内部责任体系和外部制约监督体系。制定《甘肃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确定“政法各系统+智能化监管”7大责任体系,23项主要任务,339项具体举措,形成分系统分层级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考评工作机制。成立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出台辅警管理条例,依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在加快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应用方面,在全省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过程网上流转;“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执法司法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在全面依法治省方面,推动出台法治甘肃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明确法治甘肃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健全“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累计接待法律咨询25.2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
为全民普法注入新活力
今年3月份,“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正式开课,采用“互联网+培训”的新模式,建设包含学习、考试、发证、工作管理、法治宣传、智能法律服务功能的综合智慧平台,为“法律明白人”提供“人人可学、处处可学、时时可学”的培训环境。
“培训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提升了我们自身法律素养,今后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参加了网课培训的“法律明白人”段玉生说。
据介绍,甘肃把培养“法律明白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9.1万人次,广大“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一线,为乡村开展全民普法注入了新活力。
十年来,甘肃普法从谋划部署到协调联动,从围绕中心到服务大局,从发扬传统到创新发展,从普及法律到培育信仰,实现了普法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飞跃。
近期,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郭台村、四门镇南坪村法治文化广场陆续竣工,将法律知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注入大量法治文化元素,成为武山县法治建设又一道亮丽的风景。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4.5万余个,实现省市县乡村普法阵地全覆盖,打造了一批群众“看得懂”、外观“吸引人”、宣传“用得着”的特色法治文化广场。
依托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甘肃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农村院线放映普法电影、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普法活动。
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全省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89个、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34个。
甘肃还大力推广“阳光调解”“口袋调解”“民情日记”“四联单”等人民调解工作方法,近年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本着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大量民间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