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环保督察发现的金昌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线索,金昌市检察院及时开展了调查核实,研判后制定了详细的线索初步调查方案。经初步调查核实,该线索反映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危害生态环境的隐患依然存在,监管责任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涉环保问题线索专业性较强,为进一步找准问题、精准监督,金昌市检察院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共同破解办案难题,邀请了特邀行政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针对案件中涉环境专业性问题,认真听取了特邀行政检察官助理的意见,通过借助“外脑智库”,共同破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遇到的专业性难题。
为达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金昌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诉前磋商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会上,通报了对线索反映问题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行政机关履职情形,并就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问题进行了磋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深入了解案情,围绕线索调查和审查办案活动发表了监督意见。
检察机关邀请特邀行政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专业意见,切实提升了办案质效,深化了检行衔接,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同时,检察机关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支持、见证下,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实、更规范。
据悉,通过诉前磋商,监管单位督促涉及问题的企业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