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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泾川: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助力人居环境改善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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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基本闻不到难闻气味了……”近日,平凉市泾川县某养猪场周边的农民向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周围气味刺鼻难闻,苍蝇蚊子比较多,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2022年7月,泾川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该县某乡镇某村朱某养猪场造成污染,其产生的粪水直接排放至旁边的耕地中,严重影响村庄的人居环境。

 

  鉴于涉环保问题线索专业性较强,为进一步找准问题、精准监督,泾川县检察院发挥“外脑”作用,主动邀请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开展联合调查。经调查取证,该养猪场化粪池无任何防护措施,南面耕地内的沉淀池内有少许从化粪池流出的污水,附近气味刺鼻难闻,蝇蚊成群。

 

  “经初步调查,朱某养猪场距农户住宅最近约10米,且在承包耕地内自挖沉淀池,破坏了耕地且影响周边人居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办案检察官介绍。

 

  为达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促进共商共治,办案中,泾川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会上,办案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案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磋商的意见、目的及调查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随后,各行政机关代表从各自职责出发,就污染问题整治发表了意见,共同研究商定治理方案。

 

  为促使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以有效解决,2022年8月,泾川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听证员及相关行政单位代表参加。

 

  会上,办案检察官与参会人员就案件基本情况、证据、事实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及行政单位部门职责、实际履职情况、整改措施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消除污染隐患,恢复耕地,整治生态环境,维护优美人居环境。

 

  检察建议送达后,各行政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存在问题积极商讨,从根上整治。

 

  “我们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与养猪场的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解释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多方组织协调下,该养猪场的整改工作已完成。”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

 

  整改完成后,泾川县检察院干警对该养猪场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经现场查看,该猪场原自挖的沉淀池已进行了填埋,恢复了原有的耕地,猪舍旁的水渠与化粪池上方加盖了防护板,特别是化粪池上配套了遮雨设施及抽离污水设备,在起到防护作用的同时也方便了化粪池抽取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