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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构建“三大体系”推动执法机制改革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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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甘肃公安机关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工作升级发展的强劲动力,持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定权明责、智能管理、强化监督、科学考评方面狠下功夫,构建起执法权力运行“三大体系”,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大幅提升。

 

构建责任体系 权责统一 公正高效

 

  甘肃公安加强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执法巡查、案卷评查、案件剖析等制度1100余个,推动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禁毒条例,联合相关单位印发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和证明出具工作办法,制定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意见及8个配套方案,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甘肃公安编制行政、刑事权责清单和人民警察现场执法清单,出台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从执法场景、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方面,进一步明晰警种部门办案、审核、审批、监督等权责边界。明确专业警种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分工,建立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定位更加精准、运行更加规范。

 

  为更加严格地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甘肃公安建立健全强制记录、报告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筑牢防止干预执法司法活动防火墙。健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硬性问责倒逼规范执法。

 

打造监督体系 源头预防 流程管控

 

  甘肃公安坚持全要素网上流转,按照能录尽录、应录全录、及时录入原则,全面准确录入执法办案信息,推动实现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审核审批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开具、案件卷宗网上形成,同时定期对常见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刑事、行政案件及涉案财物信息录入率由2019年的49%提升到目前的99%。

 

  甘肃公安坚持全流程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规定和立案归口管理等制度,动态监测警情录入、下派、反馈情况,2022年,全省警情超时反馈率大幅下降。加强源头把关和过程管控,深化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全省1950名法制监督员审核案件5.9万起、评查案卷3.2万件。

 

  甘肃公安紧抓全方位监督管理,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纪检监察及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构建起“1+7+N”大监督工作格局,对外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协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18个,推动实现执法监督闭环管理。同时,依托网上督察平台和警务服务评价系统,对1900多个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实行远程视频监督,群众不满意评价降至日均不足1件。

 

健全保障体系 科学合理 运行规范

 

  甘肃公安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标准化,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标准,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97个,其中15个为示范样板,实现办案全流程“一条龙”智能化管理。研究制定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

 

  甘肃公安抓执法考评体系化,完善考评指标体系,省厅每半年、市州每季度、县区每月组织开展网上考评,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评。强化日常考评,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分析,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坚持“日清、周报、月结”,倒逼执法质量提升。为严格落实“一案一审一评议”工作要求,甘肃公安深入开展案卷评查、交叉互检和已办结案件“回头看”。今年以来,共评查案卷3.5万余件,整改案卷1万余件,整改问题2.6万余个。紧盯执法顽疾,组织开展治安行政案件超期办理、久拖不结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