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审查建议等机制,坚决维护法治统一、政令统一,为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力维护了人民合法权益,在制度建设、信息化发展、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有效助推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先
2013年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2016年修订《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19年编制《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引》,这些制度分别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监督情形、合法性审核重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于加快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的运行,兰州市不仅从形式上彰显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民主性、合理性,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而且也在实质上确保了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减少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引发的行政纠纷和诉讼,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展现法治政府的先导和示范作用。
十年来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要
一是聚焦中心重点工作,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强省会”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招商引资引才、绿色城市建设、东西部协作发展等领域为重点,全程为各类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法律论证、审核、风险提示3000余次,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在法治化轨道内运行。
二是强化改革法治保障,在政府机构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全市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中,坚持改革决策与法治决策相衔接、相统一,为各类改革事项全方位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380余条,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发挥了地方主动性,激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动态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事项类型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全面梳理800余项实施清单,累计提出审查意见4300余条,确保了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规则监管,为“小兰帮办”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实施标准和基础,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十年来 坚持以备案监督为本
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能,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章、规范性文件400余件次,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监督,提出备案审查意见300余条,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及时消除因源头问题造成政府治理的法律风险。
加大与政府督查、行政执法监督的协调衔接机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老旧住房改造、物业服务等各类专项备案审查监督10余次,确保政令畅通,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利益。
妥善处理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涉及兰州城区摩托车限行等各类规范性文件审核建议30余次,对相关的500余份规范性文件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认真研究,对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制定依据不充分的10余件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充分发挥了备案审查“民意直通车”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组织召开200余次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学专家、行业专家、审查业务专家2000余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提升备案审查影响力,增强监督效能,提高政府公信力。
十年来 坚持以利民惠民为重
牵头在全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累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01项,组织各部门向社会公布保留证明事项224项。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全市持续开展,兰州市300余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基本覆盖全市各个层面、各个行业,住建、公安、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等重点领域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万余件,减少证明材料30余万份,精简办事材料30%以上,有效推动“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了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大大减少了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奇葩证明”“繁琐证明”的困扰。
共开展涉及营商环境、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工程建设、生态环境、计划生育等十余类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600余件文件进行清理,宜废则废,宜改则改,宜并则并,宜留则留,切实增强了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有效保护了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十年来 坚持以队伍强化为基
面向兰州市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突出行业地域治理特点,累计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培训20余次,培训人员达10万余人。在机构改革中,我们积极作为,主动谋划,着力加强管理机构的顶层设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均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构独立化,并以实践经验、教育背景、专业资质等准入条件配备审核人员,有力提升了审核水平。成立“兰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研究基地”,通过“产学研”融合模式,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课程,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系统化理论水平。
推动法制助理从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从专业背景、学历制教育、专业资质等方面设置准入门槛,吸纳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有效充实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队伍。持续扩大专家有序参与,100余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500余件,为审核审查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强大动力,提高了审核审查的专业性、公正性、权威性。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奋蹄。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兰州、法治兰州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