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金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法治金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 把牢法治金昌建设正确航向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金昌市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金昌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主动履行法治建设法定职责,就法治金昌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督查,提出意见建议。市依法治市办先后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每年有158个部门单位的670余名领导干部落实述法制度,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
严格对标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一规划两方案”,先后出台《法治金昌建设实施方案》《金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金昌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明确全市法治建设“任务书”,绘制“线路图”,并配套出台《法治金昌建设(2021-2025)重要举措工作清单》《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确保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在金昌落得实、有创新、见实效,法治金昌建设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聚焦民生社会,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王某因房屋长年存在漏、渗水问题,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未果,于是断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金川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组织调解员走访调查事情原委,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物业服务职责及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应尽义务,引导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这是金川区法院启用“诉前调解”工作后的一个案例。
十年来,金昌市始终突出地方特色,不断丰富立法形式,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起草、论证、评估等立法全过程引入第三方参与,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金昌市先后制定出台《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金昌市物业管理办法》《金昌市未利用地保护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金昌市景区管理办法》《金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一批体现金昌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努力以良法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
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十年来,金昌市全面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严格执行《金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108个部门单位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制定出台《金昌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及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6项制度,搭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依法惩治各类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护航市场主体发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模式,市县两级高频政务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全覆盖。全面实行“不来即享”、政务服务“好差评”,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0%以上,“好差评”线上线下好评率达99%以上。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6个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深化乡镇赋权执法体制改革,向乡镇(街道)赋权146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聚焦公正司法 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年来,金昌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相得益彰。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完善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申诉制度、院长办案制度、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等,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控辩协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平正义。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建立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相衔接的案件管辖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等,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果。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实施《金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实现了“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对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实时动态管控。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致力为群众提供覆盖城乡、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市18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显著提升。
强化普法守法 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十年来,金昌市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规划,在全省“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高站位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八进”为抓手,以“12·4”国家宪法日为牵引,开展宪法宣誓、宪法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紧盯“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市委、市政府均建立会前学法治制度。抓牢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制定《金昌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建成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调解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人民群众自觉守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逐步养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到位,使得曾经的“立案难”变成“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曾经办事“跑断腿”变成“异地可办、一网通办”,行政诉讼渠道更加通畅,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金昌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金昌,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