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检察日报头版刊发《甘肃三地市出台新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日报》截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了新部署。近日,甘肃省金昌市委、天水市委、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委要求,分别出台意见措施,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金昌市委近日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金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等10个方面,明确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的具体措施,要求从加强党委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大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宣传、强化对法律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大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保障力度5个方面,为检察机关提供良好履职环境。
近日,天水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四大检察”监督质效等具体举措,明确加强党建统领、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强化法律监督责任落实等具体安排。《实施意见》还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刚性保障、营造良好监督环境的角度,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加强人大依法监督、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增强政府及其部门支持配合等具体要求。
近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刑罚执行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健全完善与检察机关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案卷调阅、结果反馈等衔接机制。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者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依法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履职。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衔接联动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可转交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决定》明确提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有关机关单位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