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切实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组织人员,对两级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涉案财物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此次活动通过查场所、查设施、查账目、查实物、查管理等方式对两级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一是查看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是否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设施设备、分类存放、防火、防盗、防潮、监控、报警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查看在库保管物品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登记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未及时登记、入库、出库的情况;三是查看涉案款项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案相符,是否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登记一致,款项处理是否及时备案;四是查看是否存在超期处置涉案款物的情况。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参与检查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对检查过程及检查结果提出有益的意见建议。检查人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嘉峪关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做到了一物一卡和一案一台账,涉案财物的名称、数量、特征登记详细,进、出清楚明晰,做到案结物清,移送、接收、处理的法律依据、审批手续完备合法,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况,赃物、证物保管室安全设施齐备,未发现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