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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机关: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导向提升检察办案质量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金昌 发布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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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准确办理每一起案件,增强执法公信力,今年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从评查机制和范围入手,严实深细开展案件评查,取得了较好成效。


  

优化案件质量评查程序 坚持全员参与一盘棋


  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打破部门壁垒,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业务办案骨干为成员的评查小组,按照承办人员首轮自查、员额检察官二轮互查、争议案件三轮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纪检监察组及人民监督员监督抽查、领导小组最终讨论决定评查等次的“六步走”方式,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评查“盲点”和“死角”,突破了过去碍于熟人情面、抹不开面子、放不开手脚的评查弊端,扭转了点评准确率不高、说服力不强的局面,极大的提高了案件评查效率和精准度。

  

充实案件质量评查范围 实现评查2+2全覆盖


  在按照省检察院“覆盖各业务条线、覆盖每名检察官”的要求开展常规评查的同时,为了评查及时全面,今年年初,要求两级院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常态化开展一次常规评查,全覆盖评查本季度所有结案案件,做到“每季评、每季清”,严防年底“突击”评查、“过场式”评查,避免影响评查质量。在评查内容方面,紧扣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规范等4个方面77项具体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一排查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实现“覆盖全年所有案件、覆盖所有评查内容”,推动办案质量水平大幅提升。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 促进评查长效化


  坚持以评促管、以查促改,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警示提醒和示范引导作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束后及时总结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针对评查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在研判的基础上,通过通报方式向相关部门、案件承办检察官反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于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由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制度,促进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全面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相同问题反复出现的检察官在年终考评时予以减分,切实将案件评查结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办案质效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