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扎实推动陇南市始终在法制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2023年1月4日,陇南市召开《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会。陇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刘增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党校讲师、法学及公共教研室副主任雷珍珍以《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为题,讲授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起草背景、重要意义、立法架构、主要内容、核心要义、制度机制,讲解了部分重要条文,系统全面深入的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精彩解读,内容充实,紧贴实际。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会议强调,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性任务,是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际举措,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紧密结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扫黑除恶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切实把握培训机会,端正学习态度,通过此次学习培训,学懂弄通、准确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更好地理解善于斗争、敢于斗争的精神要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教育引导全社会宣传好学习好应用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提升陇南扫黑除恶专业队伍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陇南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扫黑办、市线索中心和业务科长在市级主会场参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区一级,各县(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负责同志在县级分会场参加本次培训。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良多,对今后工作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