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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公安英雄】那一刻,他挺身而出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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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每一个时代,总有一些人以大义情怀视死如归;


每一个清明,总让人想起那些平凡而伟大的名字。


作为和平年代流血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公安英烈的英名已化作星辰,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 


甘肃警察博物馆展陈的英烈遗物和藏品默默地讲述着他们作为英雄的壮烈与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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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省公安厅1959年编印的《甘肃公安画报·庆祝建国十周年专辑》中,以宣传画的方式记录了刘振琨烈士的高光时刻:1959年2月25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城关中队四班民警刘振琨,在黄河铁桥北端执勤时,为保护群众,不幸被汽车撞伤,于2月26日光荣牺牲,年仅21岁。省公安厅政治部追认刘振琨为“甘肃省公安保卫系统先进工作者”。经公安部批准,追认刘振琨为“全国公安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刘振琨为革命烈士。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十年中,正是像刘振琨一样千千万万的公安干警们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崭新的警察形象,因为,他们用行动在“警察”的前面加上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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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雪朝霜,毋改英雄意气。


“伟大的祖国赋予我使命,复兴的民族给予我力量,忠诚的道路浴血荣光,英雄的足迹越走越长……”


警歌嘹亮,号角吹响,一代代公安民警继承英烈遗志,坚守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一线,矢志不渝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公安力量。


肩负重任!战友们,在你们拼搏奋斗的地方,盛世画卷正徐徐展开。


这时代,为你们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