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持续开展“强化法律监督 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并作为落实“三抓三促”十二项检察行动之一。专项行动紧盯“一个目标”,聚焦“十四个重点领域”,按照“八项举措”扎实推进,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精准把握“一个目标”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着眼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推动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
聚焦“十四个重点领域”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紧盯重大案件、重要问题,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诉源治理,达到监督一件、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深化醉驾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醉驾行为发生;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强化养老诈骗常态化整治,加强市场监管,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危害公共安全领域治理,探索数字化信息协同平台,加大寄递安全监管力度,助推企业安全生产;
防范整治供销社系统人员贪腐行为,更好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大局;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机关履职监督,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共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整治监狱监管执法顽瘴痼疾,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开展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进一步促进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强化市场监管违法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规范行政;
优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根基;
强化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守住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推进未成年人获取网络不良信息治理,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
推动河道采砂问题治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果;
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维护市场良性竞争。
抓落实“八项举措”
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监督和治理,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整体推进,推动检察法律监督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更强实效上发挥社会治理效能。
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大数据运用,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一案多查,形成监督合力。
优化监督方式。以办理个案、类案为切入口,精准把控治理点位,分析评估监督可行性、必要性,构建监督模型。
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行业单位充分听取意见,发挥智库和“外脑”作用,确保监督精准,避免“外行监督内行”。
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组建工作专班,综合利用调研成果和案例、数据全面阐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规范送达方式。对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群众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意义的检察建议,组织开展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提升社会影响力。
借助外力强化监督“刚性”。及时向地方党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监督情况,对整改不积极的,建议人大、行业主管部门介入,确保治理实效。
强化跟踪问效。通过询问、走访、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科学评价治理成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发挥上级院监督管理作用,倒逼工作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