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在甘肃落实落地,近日,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从4月中旬开始,8月底结束,分自查自评、督察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甘肃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指标》,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体系建设、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100项工作进行评估。
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工作是推进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深化省委“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九个方面100项指标要求,逐一对标对表,逐项对照检查,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评估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全力抓好问题“补课”和整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实落细,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