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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副教导员何延文同志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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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延文,男,藏族,甘肃积石山人,1975年3月出生,2000年12月参加工作, 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副教导员、二级警长。2021年7月17日,在封闭执勤期间突发心脏疾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6岁。


从警入职以来,何延文把生命最壮丽的时刻留给了戒毒场所,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他从点点滴滴做起,用涓涓细流洗涤戒毒人员的心灵,感动着身边的每个人,他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把一生献给了心爱的戒毒事业,诠释了一名司法戒毒警察应有的使命和担当。用实际行动书写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他是忠诚戒毒事业的“老黄牛”。作为一名党员,何延文的口头禅就是:“我是党的人,党让我干啥,我就干啥!”入职以来,何延文对待不同的工作、面临不同的岗位,始终高标准严要求自己,长期的笃行和坚守,赢得了同事的认可和尊敬,也展现出了何延文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的风采。


他是戒毒学员的“好园丁”。作为直接管理戒毒人员的一线民警,何延文坚持探索一条适合自身、行之有效的管教之路,立足队情,查漏补缺,从戒毒人员中点点滴滴的小事抓起,认真开展感化式、激励式、群体效应式教育,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帮助戒毒人员积极参加教育矫治和习艺康复训练,端正戒治态度,树立戒毒信心。


他是危难时刻的无畏者。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民警,面对困难,何延文同志始终全力以赴,冲锋在前。2000年上班后,他前后经历了省第一强戒所的建设和发展、经经历了非典、洪涝灾害和疫情,他甘当冲锋者和无畏者,所有的过程中都有他战斗的痕迹、都有他流过的汗水,处处体现出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平安台精神。


他用责任和担当擦亮警徽。作为一名戒毒人民警察,“忙时不惜命,平时难顾家”是何延文生前工作的真实写照。他在家中孝顺父母,疼爱妻女。在单位他为人真诚,热心细致。他是年轻民警口中受人敬重的“师傅”,是同事口中的“好兄弟”,支部民警谁遇到困难,他都会挺身而出,及时补位。


从警21年以来,何延文同志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信念坚定、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赤诚之心和高度责任感,坚守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所在单位给予嘉奖,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何延文同志牺牲后,先后被追授为“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优秀共产党员”“甘肃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1年9月,被省司法厅党委追授“省司法厅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追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