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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积进度最快提前49天!庆阳市两级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清积任务全部提前清结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庆阳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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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4月12日,庆阳市两级法院49件旧存案件全部结案,提前完成清积任务,清积率100%,最快清积进度比规定要求提前49天。


全省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开始以来,庆阳市两级法院坚决落实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讲话精神,庆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清积行动作为落实省委“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助推省法院提出的“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重要驱动,迅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判、分析、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各县(区)法院闻令而动,“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协调,举全市法院之力,以超常规意志、超常规力度、超常规举措,高质高效推进“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迅速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

超前谋划部署


2021年9月份,庆阳中院新一届班子履职以来,为大力推动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由被动求稳向争先创优转变,把清理积案工作作为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整体工作跃升的重要抓手,超前部署开展积案清理工作。2022年,庆阳中院党组要求全面摸排庆阳市两级法院积案底数,按照6个月至1年、1至2年、2年以上逐案梳理未结原因,采取“定责任人、定督办领导、定清积方案、定清零时间”四定举措,制定清理计划,建立专门台账,进行清单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庆阳中院党组每月听取积案清理情况汇报,实时把握,强化研判,确保全市法院清积工作一体推进、有力开展。经过一年清积攻坚,2022年末的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75.25%,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为顺利完成省法院部署的“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夯实责任分工

压茬推进落实


《全省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庆阳市两级法院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一把手总负责、负总责,制作“半年清积”案件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领导包案和督办双重责任制,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牵头包案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承办法官为具体负责人”的四级包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为清积行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紧盯省法院反馈台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定责,庆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召集清积任务较重的县(区)法院院长面对面调度,逐案督导并提出要求。分管院领导“望闻问切”,确定结案时限,相关法院和部门领导当场受领,包案领导对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点案件直接督办,营造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清积工作良好局面。



上下齐心攻坚

多措并举执行


庆阳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等案件讨论机制,为长期未结案件开辟审委会讨论绿色通道“把脉会诊”,成熟一批,集中研究一批,建立“日提醒、周督办、每10天一通报”清理机制,切实做到不漏一案,量质并进。加快程序流转,主动与司法鉴定部门沟通督促,对难点症结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确保符合清理条件的案件应结尽结。严格审限控制,加强动态监管,强化长期未结案件审限评查,建立审限管理预警机制,健全未结诉讼案件管理长效机制,固强补弱减存量,多措并举抑增量,坚决杜绝“隐形超审限案件”和“边清边积”现象发生。


强化督查督导

全面提质增效


强化条线指导,加大推进力度,抽调2名三级高级法官成立督导组,专职负责督导督查庆阳市两级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坚持“分级督办、督办到案、责任到人”,对清理进度实行排名及末位警示,下发“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专项通报,对工作滞后、行动缓慢的法院,通过电话提醒、发函督办、实地督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倒逼提高清积效率。将清理积案情况纳入全院绩效考核,有力保障“半年清积”任务提前完成。


下一步,庆阳市两级法院将在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力指导下,不断巩固“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成果,切实做好积案清理“后半篇文章”,积极主动开展自选动作,按10个月以上及时预警督办案件进度,组织对督办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强化办案过程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能动司法、主动创稳,抓牢抓实公正与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