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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天祝: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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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县乡村振兴局、教科局等10个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检察院、乡村振兴局、教科局等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反馈、事中事后核查、社会协同救助、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平等协商,形成救助合力,确保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意见》明确,对符合社会化救助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相关救助线索材料及时移送社会化救助对口单位。各社会化救助对口单位在接到救助线索移送材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查完毕,并反馈审查结果。各单位对检察院移送的救助线索,凡符合本单位救助条件的,应及时制定救助计划,落实救助措施,并及时向检察院反馈。检察院接到社会化救助对口单位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应当在十日之内调查核实,认为不适宜救助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意见》要求,各单位对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对被救助家庭成员给予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后,检察院应当会同社会救助单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救助对象,及时跟进救助后风险评估与社会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