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季某涉嫌抢劫案。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职工、社区居民及其他群众等4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刘某、季某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将持续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最直接有效的形式教育引导大家遵纪守法,减少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努力在市域综合治理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