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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监狱先进个人——杨丽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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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丽    


杨丽,女,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4月出生,现任甘肃省女子监狱七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


个人荣誉


2023年,荣获司法部“全国监狱先进个人”;


2022年,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三八红旗手”;


2019年,被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在21年的监管改造一线工作中,杨丽同志肩负起教育和改造女犯的神圣职责,用一颗真诚、火热的心使一个个迷途的浪子重新找到了人生的坐标。她是服刑人员嘴里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的好警察;民警心里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主心骨;领导眼里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领头羊。


杨丽同志作为支部书记、监区长,始终牢记职务职责,她着力做好“两种人”。一是做民警思想上的指路人,她经常与支部党员民警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民警思想动态,强化支部党员民警表率作用,营造团结、民主、高效工作氛围。二是做事业上的带头人,她始终带头围绕监狱中心工作,自我加压,自我奋进,带头攻坚克难,坚持苦干实干的好作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杨丽同志面对复杂多变的监管改造形势,积极践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坚守安全底线,用高度的责任和担当确保监管改造工作正常进行。在罪犯个别教育中身体力行,不厌其烦,耐心细致,重实效,对犯情掌握准确严谨。在任五监区教导员期间,她针对监区押犯特点,充分利用罪犯心理健康档案和心理测试,筛查出高危、极高危罪犯,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教育,通过一次次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确保监区无一起罪犯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对排查出的矛盾及时化解,保证各项工作都“有计划、有落实、有结果”,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确保监管安全。


杨丽同志在疫情防控期间,封闭执勤700多个日夜,工作几乎成为她生活的全部。从警的二十多年里,面对亲人,她心里是满满的亏欠与愧疚,但她无愧于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无愧于头顶的警徽,无愧于曾经的入警誓言。


杨丽同志始终把理想信念作为立身之本,矢志不渝地践行对党忠诚的誓言,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和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树立监狱民警公正廉洁的良好执法形象,在罪犯的计分考核、分级处遇、减刑假释方面,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正确运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


杨丽同志将自己的青春热血和丰茂年华奉献给了监狱事业,她始终以扎扎实实的作风,谦虚谨慎的态度,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作为一名执法者应尽的职责,用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和奉献践行着监狱人民警察的忠诚誓言,切实扛起了维护监狱监管安全的神圣职责,为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