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9月23日 星期一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酒泉 发布时间:2023-06-29
字号:A A    颜色:

近年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依法能动履职理念,主动对标对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党和人民的新要求,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实施恢复性司法,以检察履职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品牌,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立足法律监督本职

践行能动履职检察理念


图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动态属性、主动跟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扩张属性、主动秉持生态检察工作的监督属性,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能动履职”检察理念,加大主动履职、协同履职、规范履职,依法妥善办理非法破坏林草地、非法采矿法、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案件。立足生态检察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本目的,进一步明确生态检察区别于一般刑事检察更显“刚性”办理的原则,坚持把“双赢共赢多赢”理念贯穿到生态检察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把力求诉前解决问题作为生态检察工作的最佳司法状态。要在检察机关与监督对象之间、检察机关与监督对象以及第三人之间、检察机关与监督对象和整个社会之间,实现有效监督、制约、配合和协同,努力实现生态检察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工作开展中,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分歧,形成打击合力,在积极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检察品牌进程中,能动化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着力培树肃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肃州品牌。


打击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

构建生态环境多维保护格局


图片


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延伸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各个环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保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监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联合有关部门深挖细查,形成强大震慑,确保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得到追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执行监督、查办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积极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截至目前,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环境资源类案件28件28人。其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6件16人,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犯罪嫌疑人1件2人,审查起诉19件2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449万元。


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该区检察院健全完善刑事案件生态修复机制,以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督促犯罪嫌疑人复垦土地、修复山体、恢复生态环境功能,就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督促积极缴纳赔偿金,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联合公安、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环境修复工作。如在办理某公司及袁某某、傅某污染环境案中,某公司及傅某某、袁某某非法排放工业废水400余吨,造成7174.1立方米土壤污染,该区检察院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提出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95.2万元,责令袁某某、傅某某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真正起到“案件办理到位、环境修复到位、警示宣传到位”的示范效应,该案入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培育适应环境资源检察的专业化团队


图片


肃州区检察院注重加强生态检察理论与实务结合,立足生态检察工作实际,强化岗位练兵,努力打造一流生态检察办案团队。通过加强环境资源检察专业学习苦练“内功”,在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加强交流学习,办案检察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剖析,并深入展开研究讨论,总结案件的基本情况、规律及特点,反映运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提出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工作建议,通过交流提升业务能力,通过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推上去练、沉下来悟”等方法,开展分级分类专业培训,针对性提升生态检察办案组织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能力、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调查核实能力、公益诉讼调查和收集证据能力。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干警将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思考转化为理论成果,更好地服务检察实务,引导司法办案,在全院形成了全员参与理论研究的生动局面。通过学习干警的办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能在司法办案中得到了新的提升,战斗力大大提高,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2022年第一检察部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表彰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一名干警被表彰为表现突出个人。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融入发展大局,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推动全区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