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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两级法院提前完成“半年清积”任务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陇南 发布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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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随着最后一件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结,陇南两级法院清积率达到100%,提前完成了省法院确定的8月中旬实现“半年清积”攻坚任务。自行动开展以来,陇南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攻城拔寨、锐意进取,着力清理旧存积案,提升审执质效,打了一场上下同心、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清积“攻坚战”。


提前谋划部署

明确目标任务


2月17日,陇南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半年清积”工作,讨论通过了《全市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拉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积攻坚行动的序幕。各县(区)法院迅速贯彻落实,按照“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定目标”的“五定要求”,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包案”清理机制,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为积案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牵头包案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承办法官为具体负责人的工作机制,全力开展清积攻坚行动。



优化清积举措

强力督导跟进


建立清积工作管理台账、制定清理路线图,实行领导“包案”和“督办”双重责任制。72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分别由陇南中院各副院长按地域划分包干督导,采取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点案件直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2月23日、3月29日、3月31日,督导组多次深入基层法院对清积工作进行实地督导。4月7日中院党组对清积进度缓慢、审判质效滞后的基层法院党组班子进行集体约谈。5月7日,陇南中院党组对清积工作滞后法院院长进行约谈批评,明确整改要求。将清理积案的决心和责任切实压紧压实。



坚持问题导向

多点发力攻坚


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时时跟进督导。对于因评估、鉴定程序而影响审理进度的案件,梳理影响评估、鉴定进程的事项;对因被告人异地关押,脱逃等无法正常庭审的案件,联合检察院推进异地开庭和网络开庭、公安追逃等进程;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高效利用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机制“问诊把脉、对症施治”。集众智、聚合力,两级法院共同梳理办案思路、研判工作举措,集中攻坚克难,逐案化解积案。同时,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与关心支持下,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13日,市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情况及清积进展情况向县(区)委书记进行了通报,合力督导推进。



加强源头治理

建立长效机制


着力解决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问题,实行“日监管、周统计、月通报”制度,除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导以外,市法院还对全市法院6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一年以上执行未结案件进行同步监管通报,清积效应得到有效延伸。持续加强审限变更管理,严格审限报批程序和条件,“半年清积”期间两级法院将案件中止、扣除、延长审限审批权收归院长亲自审批,有效整治个别案件审限管理不规范,流程不严格,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开展审限评查,组建由审委会委员组成的评查组,对全市法院72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开展审限专项评查。研究制定《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实施办法》《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与审限预警机制,并将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纳入审判业绩考核范围,力求溯本清源,从根本上杜绝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边清边积”现象。


下一步,陇南两级法院将继续以“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为抓手,在巩固成效上再扩展,坚持源头预防,加强审判管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持续良性循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