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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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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决定》从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出发,明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法律责任,规定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细化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六大保护”体系的具体工作,为监督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专业队伍培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综合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案机制,依法监督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原则,持续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通过督促监护令、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决定》提出,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对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督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并回复落实情况。有关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等应当支持和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助教育等工作。


《决定》要求政府应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监督,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