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刊文发布了甘肃省司法厅的工作新闻稿件——《甘肃:当好解忧人 办好为民事 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现予以转载。
自全省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聚焦群众期盼,把服务群众与排查矛盾融合起来,以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坚持学习和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路径,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活力,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武威市古浪县
近日,武威市古浪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受援群众送来的锦旗。2022年,张某被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伤,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古浪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多处粉碎性骨折。出院后,张某与李某就事故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因张某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便向古浪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了解案情后,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并实行容缺受理,第一时间指派甘肃万帮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律师及时会见了当事人张某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张某因为此次交通事故让原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立即展开案件证据调取工作,并帮助受援人及时申请司法鉴定。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最终为张某争取到了赔偿金。
兰州市西固区
近日,在兰州市西固区达川司法所的见证下,一起长达三年的拆迁补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2020年,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王父的老宅被征收,并置换到了两套房屋和拆迁款。王某认为老宅修缮是自己出的费用,因此父亲置换的房屋应该给自己一套,其父不同意,由此发生争执,各不相让。8月24日,达川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幸福村村委会,对此财产分配纠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查和调解。工作人员首先认真梳理了王父与王某之间征地拆迁的相关事实。详细了解补偿协议书签订的代表身份、房屋评估结果、具体签订方式等情况,并结合客观事实,认真分析了引发家庭内部矛盾的成因。随后,以亲情为突破口,在拉家常的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双方进行多次深入交谈,并积极提出建议。最终,王父同意将一套置换的房屋赠与儿子王某所有,一场积攒多年的恩怨就此化解。
临夏州永靖县
“多次收不上的租费问题解决了,心情也好多了!”“是啊,我的后顾之忧也没有了!太感谢调解员了!”近日,临夏州永靖县司法局岘塬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租费引发的邻里纠纷。据了解,2021年,刘某青给刘某龙出租了7座温室大棚,并要求先付清1年的租费,但刘某龙迟迟未支付后两年的地租费用,多次交涉无果。今年5月,因金额问题,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为避免纠纷进一步激化,人民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疏导”的方式,从法理、情理进行全面疏导,引导双方打开心结,互谅互让。后又采取“面对面协商”,在综合赔偿标准以及双方当事人经济状况、寻求核算赔偿金额平衡点的基础上,经不懈努力,双方态度有所缓和,交流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进行签字确认,同时补签大棚承租合同。至此,纠纷得以化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