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在基层法庭治理的实践中,把传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现代司法工作相融合,以“一庭一品”为创建目标、“一庭一专”为创建途径、“一庭一策”为具体措施,走出了一条“庭庭有特色,乡镇有亮点”的城乡结合之路。
肃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介绍,今年1月至8月,银达“红色法庭”、总寨“园区法庭”、清水“三农法庭”、金佛寺“产业法庭”、三墩“青年法庭”等农村特色法庭共受理诉讼案件2390多件,受理执行案件1010多件,为辖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38万余元。
面对面“茶桌式”普法
今年初春,三墩镇某农场主聂某的家中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近百只绵羊将其晾晒的板蓝根啃食殆尽,聂某将羊群围住后并未等来羊群的主人,聂某便去三墩“青年法庭”求助。
“先要保护好羊群,把损失证据固定好。”初次咨询,法官站在法律角度透彻合理的分析讲解让聂某放下了心。
羊群主人王某从外地赶来后一纸诉状将聂某告上法庭,主审法官把双方约到一起为他们泡上热茶,三人边拉家常边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也都积极坦诚,这起案件就这样顺利化解。
第三次走进三墩法庭,聂某为法庭送上一面“司法为民”的锦旗。他也从普法的受益者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宣传员。
肃州区法院在“一庭一品”基层法庭创建活动中应运而生了“茶桌式”普法,既是办案的场所,又成了普法的小课堂。
三墩法庭负责人表示,“茶桌式”普法改变了过去的办案模式,法官抓住每一次办案的机会积极开展普法,让法治文化润物无声滋养群众心田。
点对点“下沉式”办案
“感谢执行法官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这下终于放心了。”8月17日,在总寨“园区法庭”门口,夏某某等19名执行申请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因把种植的甜叶菊出售给张某,货款却一直拖欠未付,夏某某等人将张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按期履行,夏某某等人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官立即采取措施,线上网络查控将张某银行账户、微信等予以冻结,线下对其保险收益予以冻结。
为确保农户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与张某沟通交流,向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最终张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将全部案款6万余元打入法院账户。
肃州区法院发挥基层法庭面向群众的优势,紧扣农业农村治理现代化需求,让法官走出“公堂”,走向农村,走到群众中去,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总寨法庭庭长李金虎表示,点对点“下沉式”办案着眼辖区特点,创建特色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思路,在实际应用中产生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实打实“家居式”调解
今年5月18日,当被执行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带到银达法庭时,12名拐坝村、佘新村的申请人也闻讯赶来。
“大家放心,只要有一点线索,我都会帮你们把钱要回来。”法官的这句话立刻缓解了众人的情绪。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12名申请人拿着银达法庭为他们追索的12万元欠款感慨地说:“法官办案效率很高!”
在银达“红色法庭”的民事调解室里,墙面上点缀着绿叶,地上摆放着柔软的沙发,这种“家居式”的调解环境,让案件办理有了更多的“人情味”。
“在我眼里,这个小法庭就是乡亲们的家,进了家门,什么事都可以聊,什么事都可以谈。”庭长何金慧介绍说。
肃州区法院在“一庭一品”创建中推出“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家居式”调解,全线贯通了涉企、涉农、涉民生、涉妇女儿童老弱群体案件通道,最大限度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