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诉调对接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落细落实,不断夯实主动创稳根基底板,近日,兰州市榆中县和平法庭及和平镇综治中心一同解决了这样一件事……
前不久的一天,和平法庭立案窗口负责诉讼服务的书记员突然被十多位大爷大妈团团围住,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向书记员诉说着心中的憋屈——原来他们七年前在和平镇某工地从事绿化工作时被拖欠了工资,合计12300元,他们手里没有欠条,仅留有欠薪者王某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知道他在外地,但不知道具体住址,加之大爷大妈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不会书写诉状,此事就一直拖着没有解决。
了解情况后,和平法庭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认为案件有诉前调解的可能性,遂对当事人进行了说明,讲清了诉前调解具有时效快、无费用且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好处,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再三动员下,当事人同意调解。征求意见后,和平法庭按照程序将案件推送至和平镇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和平镇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随即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梳理分析,和平镇诉前调解小组组长与和平法庭进驻综治中心的诉前调解员进行协商,考虑到当事人平均年龄70多岁,且散布于榆中县各辖区乡镇,来回奔波不易,遂将诉调小组工作人员分为两组,一组为记录组,对当事人进行口述诉状的记载,一组为调解组,电话微信联系被告王某,沟通案件相关情况。在调解组联系到王某后,他表示自己经济状况不佳,拒绝支付拖欠薪资,和平镇诉前调解员摆实事、讲政策、讲法规,最终,被告承诺发放拖欠薪资12300元。当这笔欠款被送到后,和平镇诉前调解小组与和平法庭人员立即组织,将欠款支付给老人们。
本次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少跑腿,办成事,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也节约了法律资源。一位当事人大爷感叹道:“来调解之前,路过七年前栽树的小区,栽的树都长了那么大,可我们的钱还是没见到,但没想到只跑了两次,一次是调解、一次是领钱,七年的欠款,前后不到半个月你们就给我们办清楚了!真的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