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冰冷的,尺度严明不容逾越;法律也是温情的,唤醒人的良知,守护家庭亲情,近日,兰州市榆中县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不仅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止于诉外,修复了渐行渐远的亲子关系。
李某与武某于2015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一女。2021年,双方因性格不合在榆中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随母亲武某生活,父亲李某支付抚养费。起初李某还能按月支付抚养费,后因生意经营不善,渐渐不再支付抚养费。由于女儿年龄尚小,武某需在家照顾女儿,没有经济来源,母女二人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武某遂将李某起诉至榆中县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县法院收到案件后,经分析研判认为此案件可由诉前调解调解办理,便将此案件流转至榆中县诉调对接中心。
榆中县诉调对接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开展工作。调解员经过与双方交流、谈话,详细了解双方各自的生活状况和经济状况,特别是孩子的心理状况。经了解,离婚后双方情绪低落均未再婚,女方独自照顾女儿,为了能专心照顾孩子一直未外出务工挣钱。男方做生意受到近两年疫情的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有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实属无奈。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交流谈话,李某与武某激烈的对立情绪基本消除,同时对彼此都表示了理解。
经过诉前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共识,女儿继续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按时支付给孩子抚养费1500元。同时双方约定,男方要经常探视关心女儿,给予孩子关爱,确保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一起抚养费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得到了解决,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榆中县将继续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推进一站式诉调对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