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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正宁县“四项举措”规范行政执法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庆阳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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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庆阳市正宁县坚持把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2022年年底,县委、县政府着眼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长座谈会议,系统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权责不清、机制运行不畅、职能发挥不够等实际问题。2023年,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将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动作为主动创稳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全面导入法治轨道。


建强阵地“连心搭桥”。按照“县级抓提升,乡镇强基础”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县直执法单位服务窗口公示牌、服务指南、办事流程、行为规则等内容,全面改善服务环境,提升工作形象。10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五有”(有阵地、有设备、有人员、有职能、有制度)标准,充分整合乡镇政务服务、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食药监管、农业农村等资源力量,列支专项经费,调整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设备,固定执法人员,实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山河镇党委、政府着眼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办公场所5间90平方米,投资3万元建成综合行政执法受理咨询大厅、办公室、询问室、案管室“一厅三室”,编制《山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规范手册》,充实执法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办理行政执法案件98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263起。


明晰职责“强肌赋能”。根据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健全执法监管、会商研判、协调联动等制度,研究制定《正宁县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下放乡镇行政执法事项182项,梳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771项,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3次,整治突出问题3方面46个;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2次,依法督办纠正一般程序行政案件26件。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导检查2次,形成专项通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


笃学提能“释疑解难”。以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为契机,组织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岗前法治培训、知识测试,换证率达到95%以上。针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不会办案、不愿办案、不能办案”实际问题,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赴周边先进县区学习经验,召开专题座谈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编制《正宁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参考范本》,集中举办乡镇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探索实行县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派员下沉乡镇指导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工作机制,分批次、分领域开展跟班轮训、带岗实训。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结合行业职能,坚持每月向每个乡镇派驻1名执法人员,采取“一带多”现场执法、模拟办案、实战演练等方式,“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实战运行“提质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单位“两轻一免”事项清单,坚持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服务模式,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围绕“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政法单位调查研究,县公安局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司法监督、增强政法公信”目标,聘任专职律师法律顾问2名,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五级把关”(办案民警、科所队长、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审核机制,落实“周建议、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县住建局紧盯行业规范、市场需求、群众急难愁盼,部署开展“住建领域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以整治招标投标、建设程序、房产市场、物业服务、工程建设、城镇燃气、商混生产、行业监管等为重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项目31个,罚款15.9万元。2023年上半年,全县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503件,采取柔性方式办案247件,其中乡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80起,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580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实体运行,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4月26日,正宁县司法局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与“八五”普法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定期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各乡镇综合执法队、主要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解读行政法律法规、分析交流常见执法疑难问题,通过理论教学、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形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水平。


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行政专项监督等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行政执法问题,切实推动执法过错追究、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落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收集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情况,纠正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执法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针对乡镇执法工作量大面广、城乡行政执法人员待遇不平衡的问题,适时开展轮岗交流,加强人力、物力向基层适度倾斜,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待遇。创新奖罚分明机制,在执行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探索建立奖励办法,对执法公平公正、群众认可度高的执法人员,在评优选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进一步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