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甘肃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监狱戒毒民警下沉司法所,精心打造样板司法所,努力推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全面夯实主动创稳基层基础。经过近两年努力,全省司法所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政治引领、职能发挥、队伍建设、保障能力等均取得明显成效。全省1389个司法所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司法所所长,充分发挥了模范引领作用,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扎根基层 争当司法为民排头兵
——宕昌县司法局何家堡司法所所长叶旭
叶旭,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宕昌县司法局何家堡司法所所长。他勤勤恳恳,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以较高的道德情操、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基层司法行政事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排忧解难
他是矛盾纠纷“调解员”
叶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他曾担任宕昌县沙湾司法所所长,现任宕昌县何家堡司法所所长,两地人口众多、矛盾纠纷突出。在司法所工作中,叶旭同志带领司法所的同事们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用脚步丈量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中,他用好、用活“情、理、法、德”四字诀,用爱心、诚心、热心和耐心,在司法所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多年来,辖区内矛盾纠纷从未出现“民转刑”案件,他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320余件。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了实处,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1年,宕昌县沙湾镇寺下村村民申某,在为同村村民刘某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不慎从三楼阳台跌落,导致当场死亡。发生意外后,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要求,刘某表现得十分消极,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在村干部在了解事件经过后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请求给予调解。得知事件经过后,叶旭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干部联合行动,积极对当事人双方做思想工作,但由于矛盾双方情绪波动较为强烈,房主赔偿少甚至不愿赔偿态度坚决,致使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随后,死者家属聚集亲属围堵在刘某家门口,为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调解人员立即疏散无关人员,安抚当事人情绪,在成功稳定死者家属情绪后,调解员们“趁热打铁”,运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法,劝导双方要换位思考,互让互谅,最终顺利化解了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赢得群众好评。
以人为本
他是特殊人群“帮教员”
在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他严格落实报到谈话、思想汇报、集中教育等各项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全方位监管。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监管与帮扶并重,对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帮扶,通过帮助复工、复产、复学,促使他们自我悔过、自我改造,重拾生活信心,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回归社会。
春风化雨
他是普法教育“宣传员”
他始终将普法教育放在前头,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优势,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开展专题法律讲座,现场进行普法宣传,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化服务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每户家庭、每位群众都接受到法律沁润,共同培育文明乡风,凝心聚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叶旭同志始终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坚守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少说多干、取信于民”的个人信条,用朴实的话语和无私的付出将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以他的实心、诚心、热心和敬业务实、攻坚克难、耐心细致、吃苦耐劳的精神,运用法律手段,坚持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与担当,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