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党委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震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12月22日,省司法厅召开震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1家省直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昌升在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力支持和帮助震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会议指出,要紧盯安置点管理、救援物资发放、卫生防疫、商品流通、道路恢复、社会治安、次生灾害防范等关键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联系协商、投诉举报、实地监督检查、工作通报等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及时研判震区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