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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检察官: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赵淑霞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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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赵淑霞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争做新时代检察“工匠”



赵淑霞,中共党员,现任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0年来,她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国家、集体和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等,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4年入选“金昌好人榜”,2019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0年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023年11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分毫析厘深耕细研

她是办案一线的“刑检尖兵”


2018年在审查办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时,她通过对卷内细微证据进行甄别对比,监督公安机关将漏犯王某以运输毒品罪补充移送起诉,最终王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019年在办理包某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时,面对繁杂的证据脉络,她和专案组其他同事对证据采信和案件定性全面梳理分析,从七个方面列出了60余个需要退查的问题,确保案件补证顺利诉讼的同时,成功追诉漏犯6人,最终包某某等25人被判处十五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恶势力犯罪团伙准确、快速、有力得到惩处,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办案“样板”。



砥砺奋进精益求精

她是守正路上的“探索者”


她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提出让轻微危险驾驶案件依法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担任交通事故医疗护工、义务交通协管员等方式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探索多元矫治手段推动此类案件综合治理,使犯罪嫌疑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引导群众自觉知法、懂法、守法,实现了司法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其办理的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和探索多元矫治相关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踔厉奋发攻坚克难

她是“检爱”路上的“掌舵手”


她用真心真情教育感化、用扎实行动诠释担当,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针对宾馆日常管理漏洞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县域内各类住宿场所全覆盖自查整改。针对校园围墙受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她探索创新“民事支持起诉+法治进校园”新模式,及时移送案件线索,最终协调相关部门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了校园安全隐患。强化“检校合作”,创新推进“法治辅导员”工作,利用“互联网+未检”新模式,拍摄法治微视频6部,法治宣讲40余场次。指导办理的一件未成年人涉疫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金昌市首个“合适成年人库”、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率先成立,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回望二十载检察风雨路,赵淑霞犹如一条清澈的河水,静静地流淌在刑事检察业务工作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她以自己的坚守和担当谱写正义,闪耀检徽,她也将继续全力以赴、砥砺前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更华美的检察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