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制定出台《兰州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办法》,持续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提升法治考评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兰州。
通盘筹化
注重法治考评科学性
在已形成的“三类三级”考评体系基础上,持续优化考评方式、细化考评指标,强化过程管理,构建立体多维评价模式。设置法治建设基础共性指标、法治建设工作实际两个考评项目,实现考评内容“一体化”;将考评对象分为县(区)、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单位)、无行政执法权部门(单位)、群众团体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五类,实现考评对象“全覆盖”;结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职能定位,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坚持法治为民、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四个方面法治建设基础共性内容的基础上,设置N项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具体考评指标,实现考评指标“系统化”,形成了“2+5+N”法治考评模式。
靶向发力
提升考评工作精准性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法治兰州建设“短板”问题和法治建设评估督察反馈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法治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更为凸显。县区更加突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发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等指标;有行政执法权部门适当加大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双公示”“五归集”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等重点指标权重;无行政执法权部门更加侧重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内部监督、优化政务服务等重点指标;对群团组织首次单独设置考评体系,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本系统本行业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强化;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首次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注重谋划部署本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法治队伍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隐患等方面的工作,各级指标更加清晰。
动态调整
强化考评工作针对性
《工作办法》形成后,一并下发了5类被考评对象年度考评指标,为体现合理性、时效性,建立已完成指标和“僵尸指标”退出机制,加强了对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的考核。建立考评权重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年度工作要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薄弱领域和环节,每年将考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调整,科学设置体系,量化具体指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考评指标、考评方式和约束扣分项分值,将法治考评变为“开卷考试”,便于考评对象及参与考评工作人员读懂指标、明确体系,知道“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