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银市检察机关全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检察现代化主题,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忠诚担当尽责,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狠抓改革管理,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银的征程上体现了检察担当。
2023年,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以“创名片”为目标,聚焦有效维护公共利益目的,注重办理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全市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6件,在立案数量同比下降29%的情况下,提起诉讼55件,同比上升77%,以“诉”促“改”的监督质效得到彰显,7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实现公益诉讼由“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工作经验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总河长会议上交流,被新华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公益诉讼品牌效应日益凸显。
系统谋划 整体推进
主动担当检察公益诉讼时代重任
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谋划,提出32字工作思路,树立了正确方向,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及水域等面积43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45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000余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9万余吨,起诉公益损害侵权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38.3万元,收回国有闲置土地154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国有财产3100余万元。
紧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清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立足办案推动整改,其中“景泰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水处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省环保厅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助推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典型案例,“白银市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贮存医药废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典型案例。
聚焦重点 系统治理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亮丽名片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针对工业尾矿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非法采砂等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0件。部署开展保护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联合市水务局制定《关于深化黄河白银段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工作办法》,办理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8件,松山水沙河河道治理等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加强与公安、水务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携手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联合对黄河白银段258公里全程巡河调研,对公益损害问题现场办公,督促整改。
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公共安全等领域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206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2件,民事公益诉讼起诉2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持续办好为民实事。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食品药品保护力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起诉14件。
加大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共立案办理“国财国土”领域案件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市检察院通过提级办理、提档监督,促进一批“硬骨头”公益损害难题的化解,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解决了一宗99亩国有土地长期闲置难题,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699万元。
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市检察院同消防支队建立“检察+消防”协作机制,两级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7件,促进多个安全问题整改。
深化协作 实化举措
画好公益诉讼检察“同心圆”
两级检察院外聚合力、同频共振,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相邻省市共建完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9项,形成线索互移、信息互通、案件协办、结果反馈、业务交流的多元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公益保护中的共性问题。市检察院与内蒙古阿拉善盟、宁夏中卫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召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检察协作会”,会签《关于深化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景泰县检察院与内蒙、宁夏相邻基层院签订协议,协同推进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白银区、景泰、会宁等县区检察院相继联合有关部门签订跨黄河、祖厉河协作保护意见和办案机制。
坚持强化监督与协作联动相结合,派员参加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河长办业务培训、全市生态环保执法等领域授课培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共治合力。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全力推进“益心为公”志愿检察云平台建设,在全市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86名,白银区检察院建立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公益诉讼双向衔接机制,促进公益诉讼有效对接民情热点、社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