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昌县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求极致的态度解决“老百姓天大的事”,以止于至善的精神擦亮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的底色,持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行政诉讼监督持续走深走实
贯彻“一手托两家”“穿透式监督”新理念,夯实行政诉讼监督基石,以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为引领,主动调取法院行政裁判卷宗审查,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程序以及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发现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线索1件,经上级院交办该线索后,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建议,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依托专项有序开展
开展“关于对不起诉案件行政机关是否依法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发现行政机关对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被不起诉人,在长期不缴纳罚款义务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对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不起诉人,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向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检察监督,调取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021年以来办理的案件878件,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寻租”等方面问题,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问题20余条,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件,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依职权调取永昌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卷宗84册,建立台账,逐案梳理发现监督线索。
积极推进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规范化办理
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组织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进会,与公安机关就常见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具体问题探讨交流,凝聚共识。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2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6份,督促相关部门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等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针对一起非法经营案召开首例反向衔接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机关代表共同参加案件听证,共促司法公正。
常态化开展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依法能动履职,用足用好与县司法局签订的《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以“我管”促“都管”。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依法、公平、有效化解一些时间长、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数字检察战略思维
助力类案监督质效提升
认真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推动行政检察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到“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通过将不起诉后制发检察意见的数据与行政机关处罚的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对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类案治理效果显著。
借助案例的学习
和培育提高办案能力
通过加强对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的学习参考,重点在“会监督”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行政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做好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总结和上报工作,撰写上报的一篇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类案检察监督案例,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