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天水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主动创稳行动部署要求,以主动创稳主动创安为主题主线, 坚持“六个聚焦”,注重“六个提升”,高站位谋划,全方位统筹,多举措发力,持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主动创稳行动融合高效发展,积极为天水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聚焦加强行政执法职能
注重提升诉源治理水平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办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法律事务263件,提供法律论证、咨询24件(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8件。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整改执法不规范等方面问题303个。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制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96项,免予处罚事项90项。
巩固提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诉源综合治理,创新“党建+复议+调解”模式,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86件,审结160件,纠错22件,纠错率13.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调解结案38件,调解率23.7%。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审结26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26家市直部门(单位)、78项政务服务事项、191条市级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万所联万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有效预防化解了一批涉企法律风险和纠纷。
聚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注重提升多元化解水平
围绕主动创稳重大部署,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落实《天水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人民调解与各级综治中心“一站式”调解、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有效对接。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纠纷行业化、专业化、新型化趋势,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品牌调解,提升调解质效,“老王调解室”“巾帼调解室”“柿柿如意调解室”“虎林调解工作室”等成为了天水调解名片。2名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1个调解组织和2名调解员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秦州区、甘谷县税务局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行政调解组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N”模式,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形成了“居民说事六步工作法”“党建+1+7”“1234工作机制”等一批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做法。积极开展主动创稳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24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096件、调解成功12926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8.9%,努力把各类风险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按下矛盾纠纷排查化早化小和源头预防治理“加速键”,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聚焦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注重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
坚持把重点人群作为管控重点,认真履行重点人群组组长单位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做好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应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置帮教工作无缝衔接。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月走访、季回访的办法,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动态管控。
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重点,建立重点人员包抓、重点事项抄告、重点案件专班处置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聚焦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加大命案防范排查力度,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对特定人员、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排查。
聚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注重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完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规范管理,优化公证事项办理,落实减证便民举措。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实现部分公证事项线上办理,办理公证案件10872件。开展“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建立律检联动新机制,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5869件,其中代理案件7896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7973件。精心组织实施,顺利完成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天水考区考务工作。
推进“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082件。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建立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双重管理体制。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评查,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效,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126件。
聚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注重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主动创稳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29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宣传活动2600余场次,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推行法治文化阵地“一地一品”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建成法治广场(公园)188个、法治长廊460个、法治宣传栏2800个、农家法治书屋2500个。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重点打造特色法治乡村21个。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3370人,秦州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初步入选中组部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聚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注重提升司法所实战化水平
强化阵地建设。全面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部署要求,累计投入289万元,对司法所进行了修缮、扩建、改造、“枫桥式”培育升级和样板司法所分类建设工程,建成规范化司法所45个,打造样板司法所3个。张家川县司法局刘堡司法所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枫桥式”司法所,武山县司法局山丹司法所人社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干部考核奖惩、法律援助规范等工作制度,规范各类业务工作流程,统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卷宗格式,形成以制度规范业务,以制度管理工作的良好机制。
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招录、公益性岗位招聘、组织14名监狱戒毒干警下沉司法所等形式充实人员力量,紧贴基层司法行政实战能力需求,集中开展政治思想轮训、法律业务专项培训、观摩交流等素质提升活动。积极发扬“传帮带”精神,定期组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开展业务培训和“大练兵”,提升司法所工作保障能力和实战化水平,推动司法所在主动创稳、维护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