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检察机关
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守正创新、争先进位,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664人,不批准逮捕5348人,共决定起诉27417人,决定不起诉13379人。
(二)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人数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739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53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为100%。
3.刑事抗诉率。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25件,同比上升13.64%,法院同期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84件,刑事抗诉采纳率为65.63%。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5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71件(含结转),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86人,对监外执行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00人,对财产性判项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446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7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22件,提出监督意见280件,其中提出抗诉84件,民事抗诉改变率为90.4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6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2.3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35件,法院同期采纳433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9.5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13件,法院同期采纳703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8.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审结民事虚假诉讼案件540件,其中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419件,当事人申请114件。提出的民事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提出抗诉39件,法院审结22件,抗诉改变率为90.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1件,法院裁定再审131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2.9%。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87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520件。
三 、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5件,提出监督意见130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0件,法院采纳90件,采纳率为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0件,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250件,采纳率为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34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化解行政争议13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33件,同比下降8.9%,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160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7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099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457件,同比上升22.19%,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00人,依法不批捕418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46人,不起诉746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1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5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加强系统审查、同步监督和统筹履职,综合履职适用率39.23%。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开展社会调查451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32次;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83人,实际开展救助38人,发放救助金62.2万元;以法治进校园为主,对未成年人开展一般预防1859次、法治讲座1799次,法治巡讲762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29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603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2343件。重复信访911件,同比下降47.46%,受理刑事赔偿案件同比下降53.85%。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758人,发放救助金1439余万元。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4119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案1190件,占8.4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2929件,占91.57%。
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11374件;民事检察类案件840件;行政检察类案件931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974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338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95人次。
八、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工作情况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614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犯人身安全、财产利益的暴力犯罪970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209人。
(二)优化营商法治环境。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414人,起诉洗钱犯罪529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35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74件,已有30家企业整改合规。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2084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709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94件。
(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整治乱占耕地问题,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54人,办理公益诉讼346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公益诉讼案件1364件。
(五)做实民生检察工作。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0人,帮助48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853万余元;提前介入危害食药安全案件34件,批捕食品药品犯罪案件90人,起诉521人。
(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监委移送案件330人,提前介入309件。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