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法院“院长接访月”活动,由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院长接待来访群众,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
省法院接访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各中基层法院具体接访时间见各院公告。
二、接访地点
各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三、受理范围
(一)省法院接访范围
1.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经下级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2.本院作出的一审、二审未经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3.本院审理的民事、行政案件驳回再审申请或者作出再审裁判的案件;4.对本院办理的执行复议不服的案件;5.要求省法院监督下级法院执行的案件;6.反映本院法官、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信访事项;7.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中基层法院不受理的信访事项。
(二)中基层法院接访范围
1.不服中基层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2.对中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反映情况的;3.反映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4.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6.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请信访群众严格按照案件审级逐级信访,不要越级信访。省法院将随时对全省法院接访工作进行视频巡检,对“院长接访月”期间各级法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接受投诉,请信访群众放心向当地法院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四、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主动遵守法院安检程序,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信访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2.来访人员应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信访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先后顺序轮候信访,同时保持接访大厅的安静和环境的整洁;
3.来访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不得越级上访,不准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的工作秩序,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未经许可,信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在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时,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交相关的信访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和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6.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代表进行陈述,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五、来访预约
1.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访月”移动网络预约通道
2.电话预约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访月”预约电话:
0931-2839263 0931-2839319
各中级法院预约电话: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1—8563038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7—5968292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5—8619133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7—2679794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6—8266831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5—2269106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43—8268602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8—8623383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3—8699658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4—8371242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2—8238698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9—8386615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41—8233102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0—6245087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1—5199212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1—8646885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预约专线:0931—8273577
3.现场预约
甘肃省各级法院信访(立案)大厅接受现场预约
六、投诉建议
如对甘肃法院“院长接访月”活动开展有投诉或建议的,可拨打电话0931-2839320。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