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司法局切实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扎实做好主动创稳和服务民生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截至2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1件,解答法律咨询118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210余次,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实现“开门红”。
“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服务群众更便捷。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和热线平台,采取“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及时反馈”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的事项,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同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效率更高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律援助与矛盾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加强与法院、仲裁委的有效对接,打造“人民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对受理的法援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前,选派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减少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全市共调解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1件,最大限度减少困难群体的诉讼成本。
“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群众知晓更提升。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时机,结合“法援惠民生·春暖农民工”专项服务行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乡镇、社区,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开展法律服务的同时,认真做好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把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