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夏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同向发力,有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打通法治为民“最后一公里”。东区司法所2021年获得甘肃省“枫桥式”司法所称号,今年3月1日,又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化解矛盾纠纷“方式多”
2023年4月,白某与郭某因经济问题,协议约定郭某退还白某13370元。但是逾期后郭某拒不退还款项,故白某将对方诉至法院,后经当事人同意由东区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司法所调解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为双方耐心讲解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等,最终郭某同意偿还白某款项,并分两次结清。
事无巨细,亲力亲为。东区司法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介入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物业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王晓刚调解工作室”,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地头”“街头”“炕头”等便民利民方式,将情理法相结合,深入践行排忧解难调解法、真情打动调解法、借用外力调解法、“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调处法等20多种矛盾纠纷调处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服务特殊人群“举措多”
在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过程中,东区司法所坚持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细化服务措施,确保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高效有序,切实从根本上预防了各类问题发生。
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细、小、碎、精、微”等服务举措,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近况、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名矫正对象情况明、底数清,并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心理健康专题教育等填补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空白,帮助他们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
3月4日,在春季学期开学之际,东区司法所在实验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开学第一课”获得师生们的好评。
近年来,东区司法所创新法治文化工作载体,推动辖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走进千家万户,让“律”住进群众心中,高效提升辖区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三课联动”进校园,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让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