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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试行办法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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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丰富发展“法治化办案+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模式,助力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近日,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嘉峪关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将打击防范黑恶势力、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深挖查处“腐伞渎”问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促进行业整治、协同推进诉源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是创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之举。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划分,强调各环节应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存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行刑衔接、线索移送和核查处置。


  《办法》的出台,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加大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