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酒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酒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高擎思想旗帜 厚植法治理念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市县两级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讲座、报告会200余场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进行学习宣讲90多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坚守责任担当 推进蹄疾步稳
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委员会会议,修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则、工作细则,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安排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年度法治建设督察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法治领域堵点、难点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市委巡察+法治督察”工作方法,制定《法治建设重点巡察内容清单》,将法治建设9个方面30个重点任务纳入市委巡察内容,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述、考、评、督、责”协同联动、有机贯通。
突出良法善治 引领发展实践
全面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口前置,强化了监督实效,上半年,共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43件,提醒纠正问题3个。始终坚持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酒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对《酒泉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立法后评估;积极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围绕《酒泉市沙漠化防治条例》区域协同立法需求,提出区域协同立法座谈会议方案,为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
夯实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编制“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对122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开展合法性审查,发现问题370余个,意见采纳修改率100%;探索人大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良性互动的备案审查工作“酒泉经验”,提出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文件移送、问题会商、培训交流5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同比下降43.42%;开展“市直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协作,减少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频次,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案件受理环节参加受理前调解。截至目前,全市调解终止结案43件,占已办结案件的43.9%,调解结案率同比增长22%。
优化政务服务 利企便民为民
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府权力清单化制度,群众对“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先照后证、双告知”等改革满意率巩固在99%以上。全市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平均时间为1.01个工作日,企业全程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剩余2000余件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开设“亲清营商环境服务站”和“陇商通”服务专窗、专席,为全市企业“帮办代办”投资事项6654件,解答企业诉求2795件,回访满意率100%,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列,招商引资综合考评实现“五连冠”。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公平正义
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制定《2024年酒泉市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台账》《酒泉市2024年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小切口”项目清单》,对14项政法改革“小切口”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加强诉前调解和诉源治理,1—6月,全市分流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6925件,调解成功444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4.2%。对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先后批捕83人,起诉198人。全面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审查力度,聚力建设严格公正的司法环境。
聚力强基固本,提升治理能力
大力推行“三治融合”现代乡村治理模式,注重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创建、严格执法、专项治理相结合,让法治建设惠及基层、惠及民众。实施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布《酒泉市市级国家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酒泉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依法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结事了,先后受理转办涉法涉诉事项21件,已办结1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减少13件,下降38.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427件,调处5323件,调处成功率为98.1%。